提高教师人格修养的途径与方法

作者: | 点击数: | 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0年08月09日 | 【字体:
(一)爱心

教师对孩子的“爱”是一种出自崇高目的普遍、持久而深厚的爱。这种爱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情景,使教书育人和学习知识都变得生动活泼,可转化为孩子对教师的信任、尊敬和热爱,也可激励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从而“亲其师、信其师”进而“乐其师”,爱生之师受人爱。教育的本质是爱,爱是一种真挚的情感。“教师只要付出爱,就能得到爱,就会体验爱,因此,爱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换。只有这样,教师爱的教育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成功,这就是爱的感染作用。”

(二)尊重

没有尊重,就没有平等,孩子尽管依附于师长,但也有被人尊重的需要。只有需要得以满足,才会有力量,就会前进,就能发展。从教育学讲,尊重也是教育的重要原则。人的第一本性,就是要生存要发展。因此,尊重人格,尊重个人的发展应该是教育的基础,是孩子人格发展的基础,尊重,指尊重人的尊严,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,尊重人的价值,尊重人在自己发展中的主体地位。一句话,就是把人所赋有的权利和责任还给人自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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