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劳动不积极扣1分;
    12、无故不接受组织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;
    13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扣1分;
    14、对公共财物不爱护,造成损失的扣2分;
    15、对党员目标责任卡个性内容未完成一次扣1分。
    (三)奖分内容
    1、宣传报道被省、地、市新闻采纳每一篇分别奖5分、3分、1分;
    2、在工作中做好人好事每发现一起奖2分;
    3、个人和团体受锦旗或感谢信一次的奖2分。
    三、考核的组织和程序
   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加分不起过10分。
    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——89分为良好,60分——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,按评分标准符合要求的可得满分,未达到要求的则要相应减分。
    考核实行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形式,分为自评、互评和支部评议三结合程序进行。
    四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    1、凡考核得分在90分(含)以上的党员、报总支审定后确认为优秀的、方可参加局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。
    2、凡考核得分在60分(含)以下的党员,限期进行整改,一般不得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评选。
    五、考核时间:每月二十八日定为考核日。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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