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,强化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维护校园平安稳定,保障师生安全,特将门卫相关规定通告如下:
一、本校教职工家属出入校门须确认身份证,并自觉遵守门卫相关规定,23:00以后返校者须履行登记手续。
二、本校学生出入校门必须严格遵守“321”规程。走读学生放学时间出入校门须统一校服,并主动出示《走读证》,无证未穿校服一律拒之门外。
三、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,因工作需要或业务往来的车辆经批准方可进入,并履行登记手续,在指定位置停放。
四、外来人员经批准并持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方可入校,无证人员不得入内,特殊情况由本校教职工到校门口签字担保方可入校。
五、正常上课时间谢绝家长来访,家长下课时间来校须经门卫查验核实其身份方可入校,其车辆放在校外,不得将熟食、零食带入校内。
六、门卫有权检查出入校门的所用外来人员及车辆,凡酒后驾驶及携带凶器或管制刀具者,禁止入校。
七、凡违反以上制度,不服从门卫管理,冲撞校门、蓄意闹事者,按照上级要求,学校保卫科将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局。
特此公告
麻城博达学校
2010年5月26日